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有关要求,做好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实施工作,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1年7月7日制定了《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报送《深圳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现阶段工程造价改革的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同时,全国各省市均纷纷提出各自关于深化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结合《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主要任务”,以及对造价行业工作实际的思考,现对目前工程造价改革工作中的重点与难点进行一些归纳和总结。
一、现阶段改革工作的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项目试点,推行清单计量、市场询价、自主报价、竞争定价的工程计价方式,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工程造价服务体系,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行为,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为全省乃至全国工程造价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行示范区经验。(来源:深圳市住建局)
二、造价改革工作重点与难点
1.构建系统化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造价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就是要构建一个系统化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而不是单方面对工程造价本身进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综合运用管理学、经济学、工程技术乃至法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对工程造价进行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评价等的工作过程。
工程造价管理与工程管理、市场情况、经济形势、企业的价值观、人们的心态等因素密切相关。目前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受工程造价本身影响的,也有因其他管理问题所造成的。
2.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工程造价体系的系统性不足
目前工程造价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省市、地区的定额或消耗量定额,省、市、地区相关的人工、材料和设备信息价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只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无法满足各阶段或各层级的招标需要。定额,人工、材料和设备信息价也基本是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渠道单一,调整不及时,市场化程度不高,难以满足市场的造价管理要求。
定额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劳动水平,它的使用前提是以普遍性为基础的。定额备受诟病的主要原因是我们把定额的普遍性运用到了特殊性上,而如何解决项目特殊性的计价问题尚缺乏有效的指导。对于特殊项目的清单编制或价格确定,没有明确的调整指引,企业或专业人士自行编制完成的定额(包括其调整或换算)均没有渠道公布,容易存在审计风险,导致合同履行困难。这也是企业定额没有被使用的原因之一。
虽然部分省、市和地区公布了工程造价指标和指数,但没有统一的标准,工程类型和专业也不完整,无法被广泛应用于工程造价管理中。
2.2 工程造价无法满足多层级的市场交易需求
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以分部分项为元素来表达的,难以满足各阶段的招标要求;工程量清单难以清晰表达交易需求;工程完成后难以通过工程量清单进行计量、验收和移交。
2.3工程管理行为不规范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管理成效
投资人都希望:建设项目既要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又要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品质;既要参与各方分担项目的建设风险,又要保证合同顺利履行;既要获得最好的投入产出,又要保证建设项目的公众要求,更要保证各项建设安全和防范审计风险。
但是在实践中却往往事与愿违:建设期间施工方争议或纠纷无法避免,变更增加,工期拖延,投资目标被突破,建设质量难以保证,审计风险难以防范等,使得投资人迫切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士提供更加专业、更加全面的服务。
这些问题往往与建设工程程序管理不严格、建设工程合同中费用或工程造价不明确、风险过度转移给承包商、以及缺乏对工程造价管理和人员培养的重视等原因有关。
2.4工程造价管理无法与会计管理有效衔接
工程造价在建设单位的成本部和财务部往往有不同的理解和计算口径,工程造价成果报告无法直接用于会计支付,工程造价一般被认为只是建筑安装工程费,与会计支出的建设费用不一致。在建设决策中也往往缺乏系统考虑,列入工程造价中的建设费用不完整,导致经济评价失真,决策失误。
三、对工程造价改革实施措施的认识
工程造价管理及其改革是一个系统性问题,应该从多维度入手,逐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1.工程造价管理应贯通工程建设全过程、全链条
住建部门已着手加强与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项目管理的顶层设计,初步形成了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立项、概算编制、工程招标、合同签订与履约、工程款支付、竣工结算、工程审计及项目绩效评价全过程的协同监管机制。我公司已经在近30年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优化并系统性地研究了相关操作方案。
2.积极制定配套政策
深圳市各级造价主管部门或政府工务部门等建设主体,根据具体改革任务,拟出台各类政策文件、标准、造价管理规定以及竣工结算管理办法等等。我公司有幸参与了相关课题、标准制定等工作,为造价改革略尽绵力。
3.主管部门在逐步加大对创新以及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跨界融合”,推行新型造价服务模式
我公司于1995年建立之初便就提出“诚信、科学、公证、创新”的公司宗旨,多年以来一直不断创新,自上世纪90年代就积极提倡“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理念,并坚持研究、实践至今,积累了丰富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为后续我们顺利“扩容”,开拓新型造价咨服务,例如:造价+投资绩效咨询、造价+法律、造价+纠纷调解、造价+税务、造价+设计优化、造价+招标策划等,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撑。公司重视信息化建设,研发了企业自有的工程造价管理系统、材价数据中心、指标指数系统等,并于2020申请且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4.关于加强造价人才队伍建设
主管部门鼓励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建立以职业教育为核心、复合型人才为引领的多方位、多层次的造价人才培养体系。公司一贯坚持“唯才是举,人尽其贤”的用人原则与“以人为本,集思广益”的管理办法;鼓励工程师打破造价工程师的思维边界,鼓励造价专业人才从初级造价人员到造价工程师,到项目经理,再到资深成本顾问,甚至总咨询师、总顾问发展。
5.加强宣传引导
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以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引导自媒体积极宣传,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社会共识,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我公司在内部积极宣传与组织关于造价行业改革及最新发展趋势的学习与研究,顺应时势制定最新的《专业服务导则》,统一员工前进步伐,争当造价改革排头兵。